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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定理

不可能定理,也稱為阿羅不可能定理(Arrow's impossibility theorem),是社會選擇理論中的一個重要結論。該定理的結論是,在一定的假設條件下,不存在一個公平且理性的機制來聚合個人的偏好次序以形成社會整體的偏好次序。阿羅不可能定理的假設條件包括:

每個人的偏好是可以排列的;

每個人的偏好次序是可以過渡的。

在此基礎上,阿羅指出,要建立一個社會福利函式必須違反他規定的五項條件中的一項或多項,否則社會福利函式就無法建立。這五項條件是:

自由三元組條件:在所有選擇方案中,至少有三個方案,對之允許有任何邏輯上可能的個人選擇順序。

社會選擇正相關於個人價值條件:如果某一選擇方案在所有人的選擇順序中地位上升或保持不變,且沒有其他變化發生,則在社會選擇順序中,這一方案的地位上升,或至少不下降。

不相關的選擇方案具有獨立性條件:任何兩個選擇方案的社會選擇順序僅僅依賴個人對它倆的選擇順序,與個人在其他不相關的備選對象上的選擇順序無關。

公民主權條件:社會選擇順序畢竟不是強迫的。

非獨裁條件:選擇規則不能是獨裁的,即不存在這種情況:一個人的選擇順序就是社會的選擇順序,所有其他人的選擇是無足輕重的。

阿羅不可能定理的證明表明,由個人選擇合乎邏輯地轉化為社會選擇的過程包含巨大的困難。這一定理對於理解社會選擇機制的設計和評估具有重要的意義,它揭示了在將個人偏好聚合為社會偏好時可能遇到的根本性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