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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式是

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式主要包括以下四個環節:

詢盤(Inquiry):交易的一方(通常是買方)向另一方(可能是賣方)探詢交易條件,表達交易願望的行為。詢盤可以包含價格詢問或其他交易條件,但本身對交易雙方沒有約束力。

發盤(Offer):交易的一方(通常是賣方)向另一方提出具體的交易條件,並表示願意按照這些條件達成交易。發盤在法律上稱為要約,如果被無條件接受,則契約即告成立。發盤人承擔按發盤條件履行契約義務的法律責任。

還盤(Counter Offer):受盤人不同意發盤中的交易條件,提出修改或變更的意見。還盤在法律上稱為反要約,實際上是受盤人以發盤人的地位發出的一個新盤,原發盤人成為新盤的受盤人。還盤可以反覆進行,內容通常僅陳述需變更或增添的條件。

接受(Acceptance):受盤人在發盤的有效期內,無條件地同意發盤中提出的各項交易條件,願意按這些條件和對方達成交易。接受在法律上稱為」承諾」,接受一經送達發盤人,契約即告成立。

其中,發盤和接受是契約成立的必不可少的環節。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契約公約》,發盤和接受是達成交易所必須的法律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