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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名所有格

在英語中,表示所有關係的語法結構稱為所有格。對於人名的所有格,主要有三種構成方式:

加's形式。通常在單數名詞或不以s結尾的複數名詞後加's。如果名詞已經以s結尾,則只需加一個簡單的'。例如,對於人名,可以在名字後加's來形成所有格,如"John's shirt"(約翰的襯衫)。

of結構。另一種常見的方式是使用"of"結構,即"名詞+of+名詞",這通常用於無生命事物的所有格,但有時有生命的東西也可以用這種結構。例如,"the pride of the nation"(全民族的驕傲)或"the doctor of the hospital"(醫院的醫生)。

雙重所有格。這種結構結合了上述兩種方法,通常形式為"of+名詞所有格"或"of+名詞性物主代詞"。它用於強調所屬關係,例如,"a friend of mine"(我的一個朋友)或"a car of my uncle's"(我叔叔的一輛汽車)。

特殊用法包括:

共同所有。當表示兩個人或物共同所有某物時,只在最後一個人的名字後加's。例如,"John and Mary's room"表示約翰和瑪麗共同的房間。

各自所有。如果要表示兩個人或物各自所有某物,則在每個名字後都加's。例如,"John's and Mary's rooms"表示約翰和瑪麗的各自房間。

無生命事物的所有格。某些表示時間、距離、國家、地點等無生命事物的名詞也可以加's來構成所有格。

這些規則幫助形成清晰、準確的所有格結構,以表達所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