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

勵志人生知識庫

代人打卡

代人打卡,即代替他人打卡的行為,是違法的。這種行為嚴重違反了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勞動契約,且不承擔補償的責任。多次代替他人打卡或協助他人考勤作假的行為,被認為是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相關規定,員工應當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不得有任何違反行為。

然而,如果員工實際出勤情況與考勤情況不符,用人單位如要以嚴重違紀解除員工勞動契約,除了需要證明員工存在未親自打卡或考勤的行為外,還需要證明員工實際出勤情況與考勤情況不符。員工實施「代打卡」行為的主觀過錯,即是否有採取欺詐的手段騙取勞動報酬的動機,是司法機關主要考量的因素。用人單位在處理員工「代打卡」行為時,尤其是員工存在普遍「代打卡」現象時,應及時、公平、公正的對員工互代打卡現象進行警示、制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