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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申訴書怎麼寫

公務員申訴書的寫作應遵循以下步驟:

首部:

標題:直接點明被申訴人以及申訴內容的性質,例如“王同志複查申訴書”。

接受申訴單位的名稱:如“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和被申訴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職務、級別、職稱等。如果是多箇申訴人或被申訴人,需分別寫清楚每個人的信息。

正文:

事實和證據:簡明扼要地寫明申訴的事項事實和證據。敘述應準確具體,如果有爭議事項,應扼要敘述爭議焦點,並寫明對爭議事項的主張及理由。提供證據材料,包括證人證言和物證等,確保證據真實可靠,經得起查證。

請求:明確表述自己的請求,以維護合法權益,要求有關機關對其所提出的申訴作出公正合理的裁決。請求應具體,包括賠償的具體數額和計算方法等,以及提出這一請求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

在寫作過程中,應注意以下幾點:

使用鋼筆、毛筆書寫或印製。

如果“事實和理由”部分的空格不夠用,可增加中頁。

如果是行政申訴,應包括申訴人的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信息,並引用相關法律條文作爲依據。

以上內容應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調整和完善,以確保申訴書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