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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加名

公屋加名,即在自己的房產證上加上其他人的名字,通常可以通過贈與、買賣或析產登記的方式進行。具體操作步驟和費用如下:

無貸款情況。如果房產沒有貸款,需要準備結婚證(適用於加配偶名字)、身份證、房產證及其複印件。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告知工作人員加名的意願,並提交所需材料。完成後,需支付手續費,大約110元,包括工本費、地籍圖費和貼花費。

有貸款情況。如果房產有貸款,首先需要到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加名的費用除了手續費110元外,如果是純公積金貸款需額外支付100元,組合形式的貸款(公積金+商業貸款)需額外支付200元。

加子女或父母名字。可以通過贈與或買賣的方式進行。贈與方式涉及契稅、公證費和產權登記費等,但將來出售房產時可能需要支付評估值20%的個稅。買賣方式則類似於二手房交易,需要還清貸款,但可以自行申報交易價格,無需支付房產評估費。

特殊情況。如果房產證上還沒有配偶或直系血緣關係人的名字,加名過程會更複雜,因為這將被視為房屋買賣。

在進行公屋加名時,還需注意房屋是否被司法保全或有抵押登記,這些情況會影響加名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