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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繼承的房子怎麼賣

共同繼承的房子在出售時需要遵循以下步驟:

獲得共有人的同意:需要經佔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的同意才能出賣。

進行房屋過戶登記:出賣房屋的,需要進行房屋過戶登記。

確權和繼承權公證:繼承人需要對被繼承人名下的房產進行確權,如果存在疑義,需要先到公證處進行繼承權公證。

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完成繼承權公證後,繼承人需要前往當地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房產過戶手續。

支付稅費:法定繼承人需要按照相關規定支付稅費,包括印花稅、住宅爲80元、非住宅爲550元等。

出售房產:繼承人可以通過房地產中介或者自行尋找買家協商出售房產,買賣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後需要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辦理房產轉移登記:在完成房產出售交易後,繼承人和新的買家需要共同前往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房產轉移登記,將房屋的所有權轉移給新的買家。

房屋交割:辦理房產轉移登記後,收到買家的全款房款,結清水、電、氣、暖和物業費後,把房屋鑰匙交給買方。

以上步驟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調整,如果存在複雜情況,建議尋求專業律師或房地產經紀人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