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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姬

共姬,春秋時期魯宣公的女兒,鰭成公的妹妹,後嫁給了宋國共公瑕,因此被稱為宋共姬。

共姬的一生充滿傳奇色彩。公元前583年,宋國國君宋共公派大臣到魯國求親,魯宣公將女兒嫁給了宋共公。共姬的婚禮非常隆重,不僅有十二名陪嫁侍女,還收到了其他諸侯國的賀禮。然而,共姬嫁到宋國後,其與夫君宋共公的關係並不融洽,宋共公不遵守禮儀,讓共姬覺得他不尊重自己,因此不想與他發生親密關係。

共姬最為人所知的,是她堅守婦道的行為。公元前543年,共姬住在宮中的某個宮室,一天夜裡,住處突發火災。共姬身邊伺候的人急忙請她出去避火,但共姬堅持遵守婦道禮儀,認為沒有傅母(古時負責輔導、保育貴族子女的老年婦人)的陪伴,婦人不能在晚上外出。因此,她拒絕離開宮殿。最終,火勢大漲,共姬和她的侍女都未能倖免,被活活燒死。

共姬的故事在《春秋》、《穀梁傳》和《列女傳》中都有記載。《穀梁傳》和《列女傳》對共姬的行為進行了讚揚,認為她以生命捍衛了婦道,成為古代貞潔烈女的典範。共姬墓成為歷史文化名勝古蹟,北魏時期著名地理學家酈道元在《水經注》中詳細介紹了這一事跡。

然而,從現代角度看,共姬的行為既刻板又殘忍。她缺乏靈活性地堅守封建禮教,導致自己和侍女的死亡。這反映了古代社會對女性的嚴格要求和束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