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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餘法公式

剩餘法是一種評估土地價值的方法,它基於完成開發後的不動產正常交易價格,扣除預計的正常開發成本及有關專業費用、利息利潤稅費等,以價格餘額來估算待估宗地價格。具體公式和套用如下:

基本公式:

土地價格 = 不動產交易價格 - 房屋現值 - 交易稅費

適用情況:

適用於具有投資開發或再開發潛力的土地估價。

可運用於待開發不動產的土地估價、待改造後再開發不動產中的土地估價,以及僅將土地開發整理成可供直接利用的土地估價。

程式:

調查待估宗地的基本情況。

確定待估宗地的最有效利用方式。

測算開發完成後的土地或不動產總價。

估計開發建設周期和投資進度安排。

測算開發成本和開發客觀開發利潤。

運用剩餘法評估公式測算土地價格。

注意事項:

在使用剩餘法時,應注意待估宗地的設定使用年期與不動產交易價格對應的年期之間的差別,並進行使用年期修正。

如果採用現金流量法,折現率的取值綜合考慮了利息和利潤因素,可不單獨測算利潤。

通過上述步驟,剩餘法可以幫助評估師在考慮了所有相關成本和費用後,準確地估算出待估宗地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