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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彩虹

同性彩虹在不同的文化和歷史時期有著不同的象徵意義。在19世紀和20世紀早期,彩虹標誌在倫敦和巴黎的同性戀社群中開始被用作識別彼此的標記。例如,奧斯卡·王爾德會在他的衣領上綴上一朵綠色的康乃馨,而在澳大利亞,黃色也有類似的象徵意義。在二戰期間,男同性戀被迫佩戴粉紅色三角形標誌,這個標誌後來被視為屈辱和暴力的象徵,不再被用作同性戀的代表。紫色在1960年代到1970年代也被廣泛用於同志驕傲運動。

1978年,舊金山藝術家吉爾伯特·貝克爾設計了被認為是世界上第一面現代同志驕傲彩虹旗,這面旗幟有8個顏色的橫條,每個顏色都有其特定的含義。後來,貝克爾將靛藍色去掉,保留了6種顏色,形成了現代的彩虹旗。這面旗幟在1978年的舊金山同志遊行中首次被展示,志願者將雙手染成彩虹旗的顏色參加遊行。流行文化也對彩虹旗和同志運動產生了影響,例如朱迪·加蘭的名曲《彩虹之上》強化了這一符號。

2015年6月,美國現代藝術博物館將彩虹旗作為館藏,進一步確認了其在LGBTQ+社群中的重要性。彩虹旗現在普遍被認為是同性戀驕傲的標誌,代表著多樣性和對LGBTQ+權利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