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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掩埋場位置

垃圾填埋場的位置選擇應遵循以下原則:

避開敏感區域:填埋場應避開洪泛區、航道、飲用水水源,底部應高於地下水水位,衛生填埋場離河流和湖泊的距離宜在50m以上。

避免人口密集區:填埋場應儘量避開人口密集區、公園和風景區,距離居民區或人畜供水點應在500m以上,並保證對附近居民區大氣環境不產生影響。

與城市規劃相協調:選址應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及相關專業規劃要求,與當地的大氣污染防治、水資源保護、自然保護及生態平衡要求一致。

交通便利:填埋場應位於交通便利、運距合理的地區,用地內綠化隔離頻寬度不應小於20m。

距離城市建成區適中: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距大、中城市規劃建成區應大於5km,距小城市規劃建成區應大於2km,距居民點應大於0.5km。

在實際操作中,還需要考慮場址的地形、地貌、水文與工程地質條件等因素,以及與垃圾焚燒廠的配套情況等。例如,位於亭湖區永豐鎮洪東村的垃圾填埋場,處於市區夏季主導下風向,交通方便,距離適中,與垃圾焚燒廠直線距離約10公里,便於配套等是其先天優勢。

此外,填埋場還應遵守污染控制要求,如嚴禁將集排水系統收集的滲濾液直接排放,必須對其進行處理並達到相關標準要求後方可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