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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公司怎麼成立

設立基金公司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發起人準備。至少需要有兩個符合條件的發起人,共同發起設立基金公司。

提交申請材料。主要發起人作為申請人,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證監會)提交申請報告、可行性報告、發起人情況、發起人協定、負責籌建工作的人員名單和簡歷等相關材料。

籌建階段。在中國證監會的批準下,進行基金公司的籌建工作,籌建期限為6個月,特殊情況下可申請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1年,在籌建期限內,不得開展基金管理和其他業務活動。

開業申請。籌建就緒後,向中國證監會提出開業申請,並提交籌建情況、驗資證明、人員情況、內部機構設定及職能、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營業場所及技術設施、基金管理計劃與業務規則等相關材料。

公告與登記。獲得批準設立後,基金管理公司需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報紙上向社會公告,併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名、辦理工商登記。

後續步驟。完成工商登記後,到銀行開立基本賬戶,辦理稅務登記,以及刻制印章等。

此外,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和《公司法》的規定,設立基金管理公司還需要滿足一些特定條件,例如股東資格註冊資本不低於1億元人民幣、高級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資格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