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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審請技術專利

申請技術專利的流程大致如下:

確定專利類型。根據發明的內容,選擇申請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

文獻檢索。進行專利非專利文獻檢索,確保發明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

準備申請材料。編寫專利申請案說明書初稿、權利要求書等檔案,如果是個人申請,需在檔案上註明姓名、身份證號等;如果是單位申請,需註明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提交申請。將申請材料電子版和《理化所專利申請表》交給業務處,或直接郵寄給國家知識產權局,或進行電子申請。

審查。專利局對申請進行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

初步審查。檢查申請是否存在明顯缺陷,如內容是否屬於不授予專利權的範圍等。

公布。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滿18個月進行初步審查和三年實質審查,實用新型經18個月初步審查,無人提出異議的,即可領取專利證書

授權。如果申請通過審查,專利局將授予專利權,並發給專利證書。

在申請過程中,申請人可以選擇委託專利代理機構代理申請,以提高成功率和縮短審批時間。同時,應注意按時繳納各種申請費用,以確保專利申請順利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