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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特招入伍

特招入伍是指軍隊根據需要,從具有特殊才能或專業技能的人才中招收兵員。以下是特招入伍的一般流程:

擬制計劃:用人單位的政治部門提出特招計劃,並逐級上報至大軍區級單位政治部審查同意,然後在每年三月底前報總政治部審核。

考核篩選:特招計劃下達後,用人單位或其上級政治機關會與特招對象所在單位或其上級機關聯繫,進行政審、考核和視情進行考試,以及體格檢查。考核和考試由師(旅)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組織,用人單位實施。體格檢查應在軍隊中心醫院以上醫院進行。

借調試用:辦理借調試用手續,試用期最長為六個月,最短不少於三個月。在個別情況下,也可以不辦理借調試用,直接特招入伍。

審查批準:軍隊團級以上用人單位黨委寫出請示,附特招對象的入伍登記表及其他有關材料,逐級報大軍區級單位政治部審批;特招對象的軍齡從批準入伍之日起算。

特招對象通常是軍隊急需的新興學科、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的高層次人才和留學回國人才,作戰部隊的裝備技術保障人才,以及具有獨特專長和技能的特殊人才。他們必須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現役軍官法》和《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幹部條例》規定的相應基本條件,並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社會聲譽。高層次人才還應具備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取得相應資格等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