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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羅門女的故事

婆羅門女是古時因無辜枉死的女屍。後用來稱婢女,即被主人所愛,而主人無法或無暇給予其名分之女。

《世説新語》中記載了一個婆羅門女的故事:

在晉朝時期,有一位婆羅門女,原是婆羅門族家的婢女,因姿色秀美,被主人家的小兒子愛上。但因門第相差太遠,又不敢向主子提出。 於是這位小兒子心生一計,向主人要求捐棄貴賤,娶她為妻。主人當然不允許,於是這位小兒子便「抱其上樹,引其兩足,而以衣承之」,樹上落下的樹葉把這位小婢女遮住,使主人不能見其美貌。

這位小兒子將她藏了數日,主人也找不到她。後來主人知道此事,大怒,「便捉將付地獄」,判了她的死刑。地獄的官吏問她:「汝何因來?」她回答:「以美色來。」官吏大怒:「此罪應死。」她又說:「我初不知其是罪,但感其愛心良苦。」於是地獄官判她可免死。

這位小兒子的父母知道後,「於是遂以女妻之」,讓她與自己的兒子結為夫妻。

這個故事表達了美色不能遮蔽廉恥心和人情義理的意思,也是中國古代婦女低微的階級地位的表現。但是,這一故事也被認為反映了早期漢民族文化和儒家思想的細微細節和關係,為後世的士人提供了一個理論思考的角度和實例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