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以上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您在單位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就有權享受帶薪年休假。年休假的天數根據您的累計工作時間而定:
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5天;
累計工作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為10天;
累計工作已滿20年的,年休假為15天。
如果您在單位工作未滿一年就離職,未使用的年假可以折現。用人單位應當在年度內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如果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或者跨年度安排年休假,應徵得職工本人同意。
一年以上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您在單位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就有權享受帶薪年休假。年休假的天數根據您的累計工作時間而定:
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5天;
累計工作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為10天;
累計工作已滿20年的,年休假為15天。
如果您在單位工作未滿一年就離職,未使用的年假可以折現。用人單位應當在年度內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如果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或者跨年度安排年休假,應徵得職工本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