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時數的計算通常遵循以下方法:
年工作日的計算:從365天中減去104天(休息日)和11天(法定節假日),得到250天作爲一年的工作日。
季工作日的計算:將年工作日的250天除以4季,得到62.5天/季。
月工作日的計算:將年工作日的250天除以12月,得到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將月、季、年的工作日分別乘以每日的8小時,即可得到相應的工作小時數。
此外,根據《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在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因此,日工資和小時工資的折算方法爲: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其中,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