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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險賠什麼

強制險,即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主要賠償以下幾個方面:

第三者責任險:當被保險車輛在事故中有責任時,保險公司將對第三方的人身傷害、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進行賠償。具體來說,三方財產損失最高賠償2,000元,三方醫療費用最高賠償1萬元。如果事故中責任潛在受害人一方,保險公司將根據相應的限額進行賠償,三方財產損失賠償1,000元,三方醫療費用最高賠償1萬元。

車上人員責任險:這項保障主要針對車輛意外事故中乘客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進行賠償,具體的賠償金額取決於乘客在事故中的傷亡情況以及保險公司所提供的保障條款。一般來說,保險公司會根據實際損失情況進行賠償,最高賠償限額通常爲每座位1萬元左右。

財產損失賠償:交強險中的財產損失賠償主要針對被保險車輛因事故造成的第三方財產損失進行賠償,最高賠付限額爲2,000元。

人身損害賠償:指因使用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傷殘的賠償,包括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等。

精神損害賠償:指因使用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他人精神痛苦的賠償,包括精神撫慰金、精神損害賠償金等。

需要注意的是,汽車交強險的賠償範圍是有一定的限制的,以下情況不屬於賠償範圍:保險人員自身的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保險車輛的損失;保險車輛承運的貨物的損失;保險車輛發生事故後,被盜、被搶、被扣押等造成的損失;保險車輛發生事故後,因救助、清理、拖運等造成的損失;保險車輛發生事故後,因違反法律法規或者保險合同約定而造成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