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服兵役是指:
公民不按照國家法律要求,拒絕參加軍隊的義務性服役。
入伍後或者已經批準入伍的公民違反兵役法規,拒絕服役而逃離部隊,屬情節嚴重的行為。具體行為包括無正當理由堅持要求提前退出現役,且經常拒不履行職責,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擅離部隊或者無故逾假不歸累計15日以上。此類行為會由戶籍地兵役機關向社會通報,並蓋上「拒絕兵役」的永久字樣。
拒服兵役是指:
公民不按照國家法律要求,拒絕參加軍隊的義務性服役。
入伍後或者已經批準入伍的公民違反兵役法規,拒絕服役而逃離部隊,屬情節嚴重的行為。具體行為包括無正當理由堅持要求提前退出現役,且經常拒不履行職責,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擅離部隊或者無故逾假不歸累計15日以上。此類行為會由戶籍地兵役機關向社會通報,並蓋上「拒絕兵役」的永久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