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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人什麼罪

開車撞死人可能構成的罪名包括:

交通肇事罪:根據《刑法》第133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導致重大事故,造成人員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爲,可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肇事後逃逸或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過失致人死亡罪:根據《刑法》第233條,行爲人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到或者已經預見到而輕信能夠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剝奪他人生命權的行爲,可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行爲人出於主觀故意,明知所實施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爲會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後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危害後果發生的心理態度。構成此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交通事故的發生是因爲對方不遵守交通規則,且司機不負主要責任,那麼通常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此外,無論何種原因導致的撞死人事故,行爲人都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