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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是什麼

教育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的一箇組成部門,主要負責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管理。它的主要職責包括: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研究教育理論,總結實踐經驗,制定教育工作的具體政策、行政法規和重要制度。

制定教育事業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檢查和組織實施。

管理全國的基礎教育、普通高等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指導、協調各地、各部門的教育工作,負責教育督導與評估。

參與國家經濟體制和科技體制改革方案的研究和制定,統籌規劃、協調指導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的改革。

按照國家確定的教育經費增長原則,監測各地執行情況;制定教育經費籌措、撥款、投資的政策法規,管理國外援助和教育貸款。

制定教育系統勞動工資及人事管理的政策和規章制度,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規劃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

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美育工作、國防教育工作。

管理全國的學歷教育及其考試工作,規劃、指導繼續教育工作、成人自學考試工作、掃盲工作。

教育部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國家教育委員會,1998年更名爲教育部,並進行了職能調整。教育部的工作既包括加強中央的統一領導,也充分發揮地方的積極性,通過組織領導教育事業來實現其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