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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秘是做什麼

文秘的主要職責包括處理檔案、接聽電話、撰寫檔案、會議籌備、溝通協調和接待訪客等。具體如下:

處理檔案。這涉及接收、整理和呈報檔案,以及跟蹤領導指示的執行情況。

接聽電話和傳真。需要接聽電話並區分優先權,同時處理傳真。

撰寫檔案。包括但不限於通知、總結、請示、講話稿等。

會議籌備。這包括會議室的安排、座位安排、茶水準備等,有時還需要做會議記錄,並在會後分發會議紀要。

溝通協調。文秘需要與上下級溝通,傳達指示和需求。

接待訪客。包括積極主動地接待客戶和訪客。

日常行政事務。如處理辦公用品採購、印章管理、信息收集等。

臨時事項處理。文秘可能還需要處理各種臨時性的工作。

隨著時代的發展,文秘的工作職責也在不斷演變,特別是在一些機關和企事業單位中,對文秘的專業技能和綜合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