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局主要負責以下方面的工作:
貫徹落實文化和旅遊、新聞出版、電影、廣播電視、文物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推進相關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研究擬訂相關政策措施、管理辦法、發展規劃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指導、管理全縣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文藝作品。
負責公共文化事業和旅遊業發展,管理重大文化和旅遊活動,指導重點文化和旅遊設施建設。
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推進全域旅遊高質量發展。
統籌規劃全縣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最佳化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推進相關產業融合發展。
負責文化和旅遊市場推廣,指導市場發展,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規範市場經營。
管理全縣新聞出版行政事務,監督管理出版物內容、質量和發行,管理著作權等。
負責全縣電影行政事務,指導協調電影事業、產業發展。
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
組織旅遊資源的普查工作,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的規劃開發建設。
組織實施旅遊執法,負責旅遊服務質量監督和投訴處理。
企業文化和旅遊教育培訓工作,制訂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