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改名的基本流程和要求如下:
未成年人改名通常由父母或監護人代為提出申請。需要準備的材料包括父母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如適用),以及未成年人的戶口本和出生證明。
改名的理由可以包括希望更改姓氏、避免名字中的不雅或諧音問題等。
改名的申請通常需要填寫相關表格,並由父母或監護人以及未成年人的簽名。
在一些情況下,如父母離異,雙方可能需要到場簽字;如果一方不能到場,可能需要公證機關出具的同意變更姓名的公證書。
改名成功後,新名字會記錄在戶口本上,並成為法律檔案上的正式姓名。如果已滿16歲,還需要辦理新的身份證。
此外,改名後可能需要更新銀行賬戶、社保卡、護照等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