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

勵志人生知識庫

校長是做什麼的

校長的主要職責包括:

全面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實施素質教育,並按照教育規律辦學,不斷提升教學質量。

組織教師學習政治與鑽研業務,提高教師的政治、思想、文化業務水平。

注重培養班主任、中青年教師和業務骨幹,努力建設教師隊伍。

全面管理學校的教育、教學、安全、衛生、後勤等各方面工作,審批各處室的工作計劃,聽取總結報告,協調推動各部門工作。

領導和組織德育工作,堅持學校工作以教學爲主,按照國家編制的教學計劃和大綱開設課程。

領導和組織體育、衛生、美育勞動教育工作及課外教育活動,以及總務工作,嚴格管理財產和財務。

關心學生和教職工的生活,保護他們的健康,逐步改善辦學條件,爲教職工謀福利。

配合黨組織支持和指導羣衆組織開展工作,發揮工會、共青團、少先隊等組織在辦學育人工作中的積極作用。

定期主持召開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學校行政大事,促進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的協調一致。

接受上級監督並對教育負責,建立健全學校管理制度,確保學校工作有序進行。

負責學校內部人事和編制管理,提名副校長人選,聘任教職工,確保人員數量和素質符合學校工作要求。

制定職責規章制度並落實,主持召開校務會議、行政會議、校長辦公會議,確定工作目標、任務、體系。

組織進修培訓提高業務素質,不斷提高教職工的思想、文化和業務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