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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萊簽證政策

汶萊的簽證政策規定如下:

對於持外交或公務護照的中國公民,可以免簽證進入汶萊,停留期限不超過14天。如果停留時間超過14天,需要在汶萊駐華使館辦理簽證。

持公務普通護照的中國公民在前往汶萊前需要先辦理簽證。

持普通護照的中國公民,包括旅遊目的的中國公民,可以在汶萊駐華使館辦理簽證,或在入境口岸申請落地簽證。落地簽證僅限於持普通護照入境旅遊的中國公民,且停留期限不超過14天。

此外,汶萊的落地簽證有效期為72小時,需要提前由中國國內授權的旅行社申請,由汶萊授權的旅行社經辦,並經文內政部移民局登記備案。中國組團單位需要獲得落地簽證通知函,抵達汶萊時憑此函為團組遊客申請落地簽證。需要注意的是,所有中國公民在入境汶萊前應確保護照有效期在6個月以上,並嚴格遵守汶萊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