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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渣厚度

沉渣厚度是工程學術語,指的是在鑽孔和清孔過程中沉澱或塌孔留下的,未被循環泥漿帶走的沉澱物的高度。這層沉渣的層高即為沉渣厚度。根據《建築樁基技術規範》(JGJ 94-2008),在灌注混凝土之前,孔底沉渣厚度的指標應符合以下規定:

對端承型樁,不應大於50mm;

對摩擦型樁,不應大於100mm;

對抗拔、抗水平力樁,不應大於200mm。

沉渣厚度的測量方法包括:

重錘法:通過測量平台高度和轉桿總長,使用繩尺扣一個約0.5kg的鐵桿件,然後用總長減去繩尺的讀數得到沉渣厚度。

側錐測盤法:使用側椎測量出具體程度,再用側盤測量出長度,用測錐的程度減去測盤的程度得到沉渣厚度。

沉渣儀:使用專門的儀器進行測量。

旋挖樁的沉渣厚度一般應在5cm至10cm之間,通常不應超過樁孔直徑的1/10,即10cm以內。為了控制沉渣厚度,可以採取加大沉澱池容量、延長沉澱時間或在澆築混凝土前使樁底沉澱處於懸浮狀態等措施。

沉渣厚度的控制對於樁基的穩定性和承載力至關重要,不同的樁型對沉渣厚度的要求不同,因此在施工過程中需要嚴格按照規範要求進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