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回函的格式通常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標題:標題由發文機關、事由和文種類別(如「答覆」、「復函」)組成,一般不可省略。
正文:正文包括受文單位、開頭用語、答覆意見、結尾四部分。受文單位要頂格寫;開頭用語多為「你處函收悉,經研究,現答覆如下」之類,要寫明來函日期、名稱和編號;接著是針對來函內容作出的具體答覆;結尾用「此復」、「特此函復」等語作結。
落款:落款包括髮文機關、日期並加蓋公章。
例如,法院回復函的格式可以是:
```
(承辦單位全稱,不需要文號)對市××屆人大×次會議第×××號代表書面意見的答覆
辦理結果:×××××××(等)代表:
您(你們)提出的關於「××××××××」的書面意見收悉,經研究,現將辦理情況答覆如下:
××××××××××××××××××××××××××××××××××××××××××××××××××××××。
(承辦單位公章)
年月日
承辦單位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人姓名: 聯繫電話:
```
這個格式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調整,但核心構成要素包括標題、正文和落款,以及可能包含的附加信息如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繫人姓名和聯繫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