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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勵的雙因子理論

激勵的雙因子理論(Two-factor theory of motivation)是由美國心理學家德西(Deci Edward L.)和萊維特(Ryan John)提出的一種動機理論。該理論認為,激勵需要涉及兩種因子:外部報酬因子和自我動機因子的影響。

外部報酬因子是來自外部的獎勵或懲罰,例如薪水、獎金或懲戒。它可能會在某種程度上刺激人們的行為,但長期來看,它可能降低人們的自我動機,使人們開始依賴外部的力量來激勵自己。

自我動機因子則是來自個人內部的動力,是人們因為認為某件事情值得去做而去做它。它可能會在短期和中期內提供持久的動力,因為它來自人們自己的價值觀和目標。自我動機可以增強人們的自我效能感,提高他們的自尊心,並幫助他們建立積極的情感和行為模式。

因此,雙因子理論認為,要有效地激勵人,我們需要將外部報酬轉化為自我動機。這可能涉及提供獎賞的同時,還需要幫助個人找到他們真正追求的事情,並讓他們感受到自己的行為對於達成他們認為重要的事情有貢獻。這樣,我們就可以在激勵的過程中更好地平衡外部報酬和自我動機因子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