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

勵志人生知識庫

瑞典工作制度

瑞典的工作制度具有以下特點:

工作時間限制。瑞典的工作制度規定,員工每天的工作時間上限為48小時,通常的工作日是周一至周五,上午8:30或9點至下午5點。午休時間大約為一小時,常見的午休時間是上午11:30至下午1:30。下午5點之後的加班通常不被重視,甚至被視為不必要的,加班可能被視為計劃不周和時間管理不善的表現。

加班和假期。在瑞典,加班並不常見,除非是大項目。請病假在瑞典是常見的,尤其是在冬季,由於天氣漫長而黑暗。瑞典人認為喝咖啡對增進同事間的感情非常重要。

僱傭契約。瑞典實行長期僱傭契約,工作半年後,可以申請全家移居瑞典。瑞典法律規定,遇到節假日,僱主需支付加班工資。

薪酬和福利。瑞典的招聘簡章上標明的都是稅後收入,已扣除收入稅、社保、醫保和養老金等。瑞典法律規定僱主需為員工繳納各種保險,有助於申請永久居留權。瑞典每年有一次退稅,可退還相當於約15000人民幣的工資所得稅。瑞典一般每年會有幾次加薪機會,只要員工認真工作,僱主通常會願意幫助員工加薪,包括辦理綠卡等手續。

住宿和生活。僱主可能會為員工準備公寓,員工可以選擇合租,租金大約為2500至3000瑞典克朗每月。員工還可以享受工作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