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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底稅額申請退稅

要申請留抵稅額退稅,首先需要完成增值稅申報,然後在電子稅務局進入退稅申請界面,系統會預填數據,需要核對並調整相關信息。可以通過以下三種方式進入申請退稅界面:

增值稅申報完成後,點擊申報查詢結果,選擇符合條件的立即申請留抵退稅,進入操作界面。

在首頁搜尋欄中搜尋留抵退稅,選擇退抵稅費申請進入。

通過功能分類查找首頁「我要辦稅」一般退抵稅管理,選擇退抵稅費申請,進入增值稅制度性留抵退稅界面。

接著,在企業經營情況中填寫營業收入及資產總額,系統會自動進行企業類型劃分。如果企業被劃分為微型企業,可以選擇辦理存量和增量留抵退稅。在申請退稅情況中選擇是否享受過2019年4月1日起的即征即退、先征後返政策,然後提交申請。

此外,還需要滿足一些條件才能申請留抵稅額退稅,自2019年4月1日起試行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制度。納稅人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連續六個月(按季納稅的為連續兩個季度)增量留抵稅額均大於零,且第六個月增量留抵稅額不低於50萬元。

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B級。

申請退稅前36個月內未發生騙取留抵退稅、出口退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形。

申請退稅前36個月內未因偷稅被稅務機關處罰兩次及以上。

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後返(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