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

勵志人生知識庫

登記要帶什麼

登記結婚需要攜帶的證件和材料通常包括:

本人的有效身份證和戶口簿。如果是集體戶口,需要提供戶口所在單位或派出所出具的證明。

婚姻狀況證明,這通常由固定工、離退休職工所在單位出具,或者由待業、個體無業人員所在的居(村)委會出具。

雙方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當事人無配偶的證明,通常爲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

再婚者需提供離婚證明。

喪偶者需提供喪偶證明。

此外,如果是涉外婚姻,還需要提供相應的身份證明和婚姻狀況證明,如中國護照、居住國公證機構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等。請注意,具體要求可能因地區而異,建議在辦理前諮詢當地的婚姻登記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