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

勵志人生知識庫

目擊證足

目擊證人的條件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證人必須了解案件情況,即證人對於案件事實有所知悉。

證人只能是當事人以外知道案件情況的人,即證人不是案件中的當事人。

證人必須是能夠辨別是非、能夠正確表達的人,即證人的認知和表達能力應當正常。

證人對案件事實的了解,是在案件事實的發生過程中或發生之後形成的,即證人通過記憶將案件事實以語言文字的形式再現出來,形成證人證言。

法律依據為《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和第六十三條,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同時,法律還保障了證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並對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行為規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

以上是目擊證人的基本條件和法律規定,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