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文中,名字通常分為名(First Name)和姓(Last Name)。名是給定給個人的名字,而姓則是家族傳承的名字。例如,在名字"David J. Edwards"中,"David"是名,"Edwards"是姓,"J"是中間名(Middle Name),如果存在的話。
姓氏可以有多種稱呼,包括Family Name和Surname,這些都是指家族姓氏。而名也有其他常見的說法,如Given Name和Forename,這些通常指的是個人被給予的名字。
在某些情況下,人們可能會有一個首選的名字(Preferred Name),這個名字可能與他們的法律姓名不同,但他們在社交場合更傾向於使用。例如,某人可能法律上的姓氏是"Smith",但他們可能更願意被稱為"Mike",即使"Mike"並不是他們的法律名字。
此外,綽號和暱稱也是英文名字的一部分,這些通常是基於個人特徵或行為而給予的非正式稱呼。例如,"Babe"或"Buddy"可以作為暱稱使用。
綜上所述,英文名字的結構可以非常複雜,包括名、姓、中間名、首選名字以及綽號或暱稱。這些不同的組成部分共同構成了個人的身份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