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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姓氏和名字

英文的姓名結構通常包括三個部分:first name(名)、middle name(中間名)和last name(姓或家族名)。其中,first name是給定的名字,也就是父母給孩子起的名字,通常直接稱呼的名字,如John, Tom, Mary, Jane等;middle name是中間的教名,通常是教名或家族名的一部分,如Smith, Miller, Johnson等;last name是家族姓氏或姓,如Smith, Miller, Johnson等。在英文中,名字通常按照「名-中間名-姓氏」的順序書寫,例如「David John Edwards」。

此外,英文中還有暱稱(nickname),它是親朋好友間常用來表示親切的稱呼,如「William」的暱稱是「Bi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