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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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花女

荷花女,藝名,真名叫吉文貞,1926年生於上海,其父是相聲藝人吉評三。六歲便登台演唱「太平歌詞」,從此開始她的藝術生涯。1933年在南京夫子廟正式「撂地」演出,始用此藝名。荷花女主要表演「太平歌詞」,間或說相聲,演小戲,說的相聲有《訓徒》、《選單子》、《切糕架子》等,其嗓音細膩動聽,颱風優美,說唱俱佳,在當時非常受歡迎。然而,她因遭受壓迫剝削,不幸在1944年病逝,年僅18歲。

關於荷花女,還有一個名譽權案件。1989年,記者魏錫林以荷花女為主人公寫了一篇小說,在《今晚報》上連載,小說里虛構了荷花女的戀愛和婚姻情節,並寫道荷花女被當地的豪紳、惡霸姦污等。荷花女的母親陳秀琴看到後非常生氣,認為該小說侵害了已故的荷花女和自己的名譽權,因此向天津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賠償損失。此案是我國首例在司法實踐中確認保護死者名譽權的案件,開啟了保護死者人格利益的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