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據的編寫通常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標題。標題可以簡單地寫為「借條」或「借據」,也可以省略標題,直接從借款內容開始。
正文。正文部分應包括以下內容:
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全名,以及必要時身份證號碼。
借款的金額,應使用大寫和小寫數字表示。
借款的用途(如果適用)和出借方式。
借款的起止日期和還款的具體日期。
借款的利率,包括年利率或月利率,並明確最終支付的利息總額。
還款的具體方式,包括本息償還的時間和付款方式。
落款。借款人應在借條上親筆簽名或蓋章,必要時可附上手印。
其他注意事項。確保借條的日期為實際支付借款的日期,並在借條上註明。
格式建議。正文和借款人簽字之間不留空行,使用「立此為據」作為借條正文的收尾,以防止添加內容。
以上內容是編寫借據的基本要求,具體內容可能根據實際情況和個人偏好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