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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合形容詞怎麼用

複合形容詞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單詞組成的,用以修飾名詞的形容詞。其通常有以下特點:

構成特點。複合形容詞中單詞與單詞之間要用連字符連接,以避免混淆和詞不達意。例如,數詞+名詞(單數)+形容詞構成“three-good”(三好的),數詞+名詞(單數)構成“one-child”(獨生子女的),數詞+名詞(單數)+形容詞構成“three-year-old”(三歲的)。

使用特點。複合形容詞在句子中主要作定語,並且只作前置定語,即放在被修飾詞之前。它也可以作形容詞,表示一箇長時間的特點或性質。例如,“an eight-year-old boy”(一箇八歲的男孩)。

不使用的場合。複合形容詞不作表語或補語。

此外,複合形容詞前可以放置冠詞、指示代詞、不定代詞、名詞所有格、形容詞性物主代詞等修飾語。當複合形容詞用於指代一類人或物時,其後可加複數形式,如“nineteen-year-olds”(十九歲的年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