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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棋怎麼和棋

根據《中國象棋競賽規則》,和棋的情況主要有以下幾種:

雙方都沒有取勝的可能,例如雙方均沒有進攻棋子。

一方提出和棋,對方同意,即為和棋。

雙方走棋出現循環反覆已達3次(即6個回合),且均屬於「允許著法」,可由任何一方提議作和,經審查局面屬實,無論另一方是否同意,裁判員有權判為和棋。

符合「六十回合規則」時,可以判和。如果六十回合中雙方都未吃過任何一個棋子,一方提和後,裁判員審查如屬實則判為和棋。

雙方出現規則允許的循環重複的著法,如長攔、長跟、長獻、互走閒著等,不變著則判為和棋。

雙方連續三次以上走同一著法,或違規行為達三次以上,也視為和棋。

雙方均無殺棋(無法對對方構成威脅)時,通常會判定為和棋。

特殊情況,如長打和、長將和、困斃和等,也可判定為和棋。

這些規則保證了比賽的公正性和效率,同時也有助於提高棋手的競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