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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度發票入帳

跨年度發票入賬是可行的,但需要遵循一定的規則和程式。以下是詳細介紹:

跨年度發票的入賬需要滿足及時性要求,如果之前遺漏入賬,即使跨年度也可以補入賬。

涉及損益科目的入賬,需要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進行核算。

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以暫按賬面發生金額進行核算,然後在彙算清繳時補充有效憑證。

如果跨年發票需要入賬的當年已經做了彙算清繳,企業需做出專項申報及說明後,準予追補至該項目發生年度計算扣除,但追補確認期限不得超過5年。

如果跨年發票需要入賬的當年還未做彙算清繳,只要在彙算清繳之前取得跨年發票,就允許所得稅稅前扣除,不必做專項申報。

如果跨年發票計入了當年費用,不允許所得稅稅前扣除,需要在入賬當年的彙算清繳中做納稅調增。

在賬務處理上,若發票還未到,需要按照契約約定價款暫估入賬,實際取得發票後,在紅沖暫估入賬金額後,按照實際支付金額重新入賬。

總的來說,跨年度發票入賬需要嚴格按照會計準則和稅務規定進行操作。以上是法律方面的有關規定,如果您遇到相關問題或想獲得更專業的建議,可以諮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