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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診單怎麼寫

轉診單的編寫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患者的基本信息。包括患者的姓名。

簡要病情介紹。概述患者的主要症狀和病情。

相關輔助檢查。列出患者已經接受過的相關檢查和結果。

臨床診斷或初步診斷。醫生對病情的初步判斷。

治療經過。詳細說明已經採取的治療方法,包括用藥和其他治療手段。

當前病情介紹。說明經過治療後患者的當前狀況。

轉科(院)原因。解釋為什麼需要轉診以及轉診的目的。

目的地。說明患者將要轉往的具體科室、上級醫療機構或者當地診所。

轉診時間。註明轉診的日期。

科主任簽名。表明轉診單已經過科室主任的審核和認可。

以上內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和補充,確保轉診單的準確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