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

勵志人生知識庫

轉運使是什麼

轉運使是中國唐代以後各王朝主管運輸事務的中央或地方官職,首見於唐玄宗開元二年置水陸轉運使,掌洛陽長安間食糧運輸事務。皇帝出巡時有行在轉運使,出兵征討則有隨軍轉運使。遼南面財賦官亦有都轉運使與轉運使,掌賦稅、錢穀、倉庫出納與度量衡制度。各路置轉運使。元明有都轉運鹽使,清有都轉鹽運使,專管鹽務。與唐、宋、遼、金轉運使職責不同。唐代建都長安,因關中地狹,產糧不敷食用,需仰給於盛產糧食的江淮。唐初洛陽以東租粟先輸納洛陽含嘉倉,然後轉運至長安以充太倉。

轉運使的職權範圍包括一路的軍、民、財、刑等各個方面,負責計度本路的財賦、酒運錢穀,按察州縣,薦賢舉能;點檢獄訟,疏理繫囚,養兵捕盜,維持治安,救災賑恤,考認舉人。其官衙稱「轉運使司」。如以兩省五品以上官員任職,或掌管兩路以上者,稱「都轉運使」。轉運使常兼「本路勸農使」,表示對農事的重視。有的轉運使還兼「提點市舶司」等職。轉運使的編制,一般為每路二員。另有轉運副使轉運判官,都隨本人官資高低而稱。轉運使司的屬官有主管文字、幹辦公事官各一員,以及準備差遣(文臣)、準備差使(武臣)若幹員。

在宋朝,轉運使掌握一路的大權,實際是本路的最髙長官。但宋朝皇帝不願把一路之權長期集中在一二員轉運使手中,因此又陸續設定提點刑獄司,提舉常平司、安撫司、提舉學事司等機構,以分割轉運使司的事權,並且可以互相牽制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