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的主要職責包括:
維持貨幣穩定。在聯繫匯率制度的框架內,通過外匯基金的穩健管理和貨幣政策操作以及其他適當措施,維持港元匯價的穩定。
管理外匯基金。通過穩健的投資策略來管理外匯基金,即香港的官方儲備。
促進銀行體系的穩健發展。通過規管銀行業務和接受存款的業務,以及監管認可機構,來提升銀行體系的安全性和穩定性。
發展金融市場基礎設施。尤其是支付和結算安排的效率、健全性與發展,以促進貨幣的暢順流通。
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定與健全。這包括對銀行業、保險業、金融控股公司等實行準入管理,並對公司治理、風險管理、內部控制、資本充足狀況、償付能力、經營行為、信息披露等實施監管。
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制定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發展規劃,建立健全相關制度,並處理金融消費者投訴和糾紛。
依法進行現場檢查與非現場監管。開展風險評估和合規評估,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參與擬訂金融業改革發展戰略規劃。擬訂相關法律法規草案,提出制定和修改建議,以及制定監管制度。
這些職責共同促進了香港作為一個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並確保了其金融體系的穩健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