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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布斯主義

托馬斯·霍布斯是英國著名的政治家和哲學家,他的思想主要集中在國家主權政治權力、以及人類在自然狀態下的生活條件等方面。以下是霍布斯主義的主要內容:

在國家主權方面,霍布斯主張「主權在君」,即認為主權者的權力不受任何法律限制,包括其自身制定的法律。他反對權力的分散,認為主權應該是統一且不可分割的。霍布斯將國家分為君主政體貴族政體民主政體,並認為君主政體是最理想的,因為它可以避免內亂。

在政治權力方面,霍布斯提出了著名的「利維坦」概念,即絕對的主權統治。他認為,為了擺脫自然狀態下的「戰爭」和不安,人們需要訂立契約,放棄部分自由,將權力交給一個強大的統治者。這一觀點與孟德斯鳩等人的分權主張形成鮮明對比。

在人類自然狀態方面,霍布斯描述了人類在自然狀態下的生活條件,即一種缺乏法律和秩序的戰爭狀態。他認為,為了實現和平和諧的社會生活,人們需要放棄部分自由,通過契約建立國家。

在哲學方面,霍布斯主張機械唯物主義,認為宇宙中的一切都是機械地運動著的廣延物體。他的哲學思想對後來的哲學家和政治思想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儘管霍布斯的理論在當時具有啟蒙意義,但也存在局限性,如對人性過於抽象的描述和專制主義的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