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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機上禁止帶什麼

在飛機上,乘客被禁止攜帶的物品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第一類液體:總量不得超過一百毫升的液體,如卸妝油、防曬水乳等。每種化妝品只能帶一箇,且總容量不得超過一千毫升。

易燃易爆物品:打火機、消毒酒精、金屬壓力罐、防曬噴霧、髮膠等。含有易燃高溫標誌的香水、免洗洗手液和含酒精的水也不允許攜帶。

含鋰電池的電子產品:如儀器裏的電池或插有電池的指甲板等。充電寶的容量不得超過兩千毫安,且數量限製爲兩個,不能託運。

刀具:指甲刀、修眉刀、腋毛刀等禁止攜帶。剃鬚刀可以帶上飛機。

食品:自熱小火鍋、自熱米飯等禁止攜帶。普通小零食可以帶。

其他禁止攜帶物品:易腐蝕性物品(如硫酸、溫度計等)、易燃物品(如油漆、溶劑等)、有害物品(如毒藥、放射性物品等)、危險品(如炸藥、氣體瓶等)、刀具、尖銳器具、手槍、步槍、氣槍、彈藥等。

其他注意事項:液態物體、針、飛鏢、水果和蔬菜等也可能受到限制。手提行李的體積限製爲20*40*55cm,托運行李的體積限製爲40*60*100cm。

請注意,具體規定可能因航空公司和航班而異,建議在出行前諮詢具體航空公司的行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