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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如何算分

高考的分數計算方式因地區和改革方案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大多數地區的高考總分為750分,也有部分地區滿分為480分或660分。高考考生總成績通常由以下部分構成:

「3+X」方案。語文、數學、外語這3門科目使用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每門滿分150分。考生再從文科綜合(思想政治、歷史、地理)和理科綜合(物理、化學、生物)中選擇一個科目作為考試科目,該科目以原始成績計入總分。

「3+3」方案。適用於上海、浙江等地區。考生在物理、化學、生物、政治、地理、歷史這6個科目中選擇3門作為高考考試科目,成績按等級賦分。

選考科目的等級賦分制度是這樣的:考生的卷面成績按排名比例轉換為等級分數,而不是卷面分數。例如,排名前1%的學生得100分,2%的學生得97分,以此類推。外語科目通常包含聽力部分,但是否計入總分因地區而異。

另外,藝術類考生的高考分數計算方式更為複雜,通常包括高考成績和專業省統考成績的綜合評定。因此,具體的高考分數計算方式應根據考生所在地區和選科情況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