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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示形式是什麼意思

默示形式是指不依賴語言或文字等明示形式,通過某種事實即可推知行為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為形式。

默示形式分為作為的默示和不作為的默示兩種情況,以下是詳細介紹:

作為的默示。行為人通過有目的、有意義的積極行為將其內在意思表現於外部,使他人可以根據嘗試、交易習慣或相互之間的默契,推知當事人已作某種意思表示。例如,租賃契約期屆滿,承租人繼續支付租金並租用房屋,而出租人繼續收取租金,即可推定雙方同意繼續租賃關係。

不作為的默示。行為人沒有任何積極行為,但從其沉默就可以推斷其內在意思。例如,依《民法典·繼承編》的規定,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默示形式的特點是「行而不言」,與消極的緘默不語(沉默)不同,默示是行為人積極實施了某種可以為他人辨識或理解的行為,而不是消極地無所作為。默示形式只有在有法律規定或交易習慣允許的情況下才被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