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人生首頁讀後感

追風箏的人讀後感600字

追風箏的人讀後感600字(一)

對於總是在奉獻的羔羊,我們會有意無意地推動它走向這樣一個結局:徹底為自己獻身。否則,便只有我們為它獻身,因為它此前的奉獻是如此之重,我們已無法承擔。

所以,在小說、電影和電視中,我們常看到這樣的局面——勇於獻身者,最後的結局常是徹底獻身。

追風箏的人讀後感600字(二)

在我看來,第一流的小說必須具備一個特質:情感的真實。

具備這一特質後,一部小說的情節不管多曲折、奇幻甚至荒誕,讀起來都不會有堵塞感。

因而,錢鍾書的《圍城》未被我列入第一流的小說,因為小說中一些關鍵情節的推進缺乏情感的真實,譬如"局部的真理"勾引方鴻漸、唐曉芙愛上方鴻漸和方鴻漸愛上孫柔嘉,這幾個情節中的情感描繪都缺乏真實感,讓我覺得相當突兀。

相比之下,美裔阿富汗人卡德勒·胡塞尼的《追風箏的人》就具備"情感的真實"這一特質。

這部小說講的是兩個阿富汗少年的故事,阿米爾是少爺,而小他一歲的、天生便是兔唇的哈桑是僕人,他們都失去了媽媽,阿米爾的媽媽生阿米爾時死於難產,哈桑的媽媽則在哈桑出生幾天後跟一群江湖藝人私奔了。這兩個男孩吃一個奶媽的奶長大,擁有似乎牢不可破的情誼。然而,當哈桑為捍衛阿米爾的榮譽而被人凌辱時,阿米爾卻選擇了逃避。不僅如此,阿米爾還設計將哈桑驅逐出自己家門。後來,已移居美國並成為知名小說家的阿米爾接到一個電話,電話那邊是阿米爾父親的好友拉辛汗,他說哈桑已死,他要阿米爾回阿富汗,要他將哈桑的兒子索拉博從戰亂中的阿富汗帶出來,不僅是因為他以前辜負了哈桑,還因為哈桑是阿米爾的同父異母的弟弟……

在胡塞尼的這部小說中,高潮一個接一個,但不管情節多麼令人震驚,它們似乎都是可信的,因為伴隨著的細緻的心理描寫會令你感覺到這一切的發生仿佛都是必然。

例如,小說末尾的一個高潮——11歲的索拉博的自殺,看似離奇,但假若你沉到索拉博的世界裡,站在他的角度上,想像你便是他,那時你會明白,自殺是這個遭受了太多磨難的小男孩再自然不過的選擇。

追風箏的人讀後感600字(三)

雖然這本書曾經被"快樂大本營"里宣傳過,但是今日,我還是忍不住要向大家介紹起這本書來,因為它使我久久不能忘懷。

本書作者是卡勒德·胡賽尼,他在1965年生於喀布爾,後隨父親逃往美國。《追風箏的人》是他的第一本小說,具說本書裡有他的自傳。書中主要講了12歲阿富漢富家少爺阿米爾與他的僕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次追風箏比賽後,發生了一件偷盜的事情,是阿米爾乾的,哈桑不忍心看到他受懲罰,雖然明知道他背叛了自己,還是與往常一樣,替他頂了"罪名".在被冤枉的情況下,哈桑最終還是走了。是阿米爾逼走了哈桑,使阿米爾非常自責。在為哈桑盡最後一點心力時,卻發現了一個驚天謊言。在最後一次的追風箏比賽中,阿米爾回想起了哈桑。張開雙臂,迎風而跑。追吧,孩子,這次是為哈桑而追……

讀完這本書,哈桑的忠誠讓我感動,同時還有他們的友誼。即使是主僕關係,即使是阿米爾背叛了他,可是哈桑的忠誠仍然不變,寧願自己吃苦也要守護"我".

"為你,千千萬萬遍。"這句話多次出現在這本書中,可我每每讀到這兒時我都會深受感動,是啊,這一句短短的句子裡包含了多麼深的含義啊!這不僅僅是哈桑對阿米爾的忠誠,更是哈桑對阿米爾的信任。

其實,文中的風箏不僅僅是指的本意,它既可以是親情,友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誠實。對於阿米爾來說,風箏隱於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為健全的人。

每個人生命中都有一隻風箏,不管它的意義是什麼,它總讓我們勇敢的去追。

合上這本書,我不得不閉上眼睛仔細斟酌一下書中的精華所在。作者用細膩的寫法寫出了家庭與友誼,背叛與救贖。雖然沒有直接說自己想表達的東西,但是通過描寫,更加加深了我們對這本書的印象,看上去輕筆淡描,卻令人回縈難忘。

追風箏的人讀後感600字(四)

我是被這本書的封面吸引的,一片絢爛的晚霞,粉色和紫色的霞光占據了整本書的封面,一條長長的風箏線輕柔的牽扯著菱形風箏,那麼唯美純淨的畫面,美得令人窒息。

剛看完小說的第一章,儘管內容不多,但我還是被卡勒德胡賽尼優美的文筆,深深地吸引了進去,我被阿米爾和哈桑而感動,小說是以阿富汗戰爭為背景的12歲的富家少爺阿米爾與僕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場風箏比賽後,發生了一件悲慘不堪的事,阿米爾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責和痛苦,無法面對哈桑,於是用計逼走了哈桑。()不久阿富汗發生事變,自己跟隨父親逃往。

成年後的阿米爾始終無法原諒自己當年對哈桑的背叛。為了贖罪,阿米爾再度踏上暌違二十多年的故鄉,希望能為不幸的好友盡最後一點心力,卻發現一個驚天謊言,兒時好友竟然是和自己同父異母的兄弟。

寫到這,回憶小說到這,我感到自己被騙局包圍起來,阿米爾欺騙了哈桑,阿米爾的父親和拉辛汗又欺騙了阿米爾和哈桑還有可憐的阿里(哈桑的爸爸)。

我並不喜歡童年的阿米爾,對父親對哈桑的關愛似乎感到忌妒,或許是阿塞夫的挑唆,或許是骨子裡種族的不和,宗教派別的歧視,在那年風箏節,對於哈桑被阿塞夫的欺凌置之不理的是他,把哈桑和阿里趕走的也是他。我更愛戴走上贖罪道路他,面對成為塔利班的阿塞夫,面對即將駕鶴西去的拉辛汗的坦白,面對哈桑的死,面對哈桑的兒子索拉博,面對多年來自己的錯誤去彌補的人,那麼他現在是對的。

我喜歡哈桑,喜歡他忠誠的性格,喜歡他對於友誼所一貫的執著,喜歡他的那句話"為你千千萬萬遍。"

喜歡他對《沙納瑪》的崇敬,在我眼裡,也許他不是兔唇,不是那個像中國娃娃的哈扎拉人,那個被普什圖人叫做"吃老鼠的人","塌鼻子","載貨蠢驢","巴巴魯"的男孩,他勇敢強壯,機靈懂事,有普通男孩所沒有的純樸,在某一角度,也許勝過他的"阿米爾少爺".他最終被塔利班無情的殺害。

巧妙,驚人的情節交錯,讓我想到了我的朋友。我想到了在故鄉,在那個有許多種族之分的城市,我離開了那,來到了一個陌生城市。

大城市的繁華,的確令我迷亂了眼睛,但在寂靜之時,我想到了我的朋友,校園裡最矚目的五個人。我與她們為友,讓我變得更優秀起來。

這本小說告訴我的,就是去珍惜自己的朋友,自己的家人,還有愛你的人,當你離開他們或者他們離開你時,你便會清楚地發現,原來愛已融進時間裡,變成刻骨的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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