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人生首頁觀後感

法律講堂觀後感

法律講堂觀後感(一)

人生會面臨許多選擇,當我們正處於十字路口不知道該何去何從時,我們將做出如何決擇?在現實生活中,有許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選錯了道路使自己後悔一生,尤其是我們青少年。由於這方面的原因,我校請來了派出所的兩位所長給我們全校師生上了一節關於青少年犯罪的教育課。

兩位所長給我們講了青少年犯罪的四個重要要件:1、犯罪客體2、犯罪的客觀方面3、犯罪的主體4、犯罪的主觀方面其中,犯罪客體有9個方面,這9個方面分別是:1、危害國家安全罪2、危害公共安全罪3、迫害社會主義經濟罪4、侵犯公民的民主權利5、侵犯財產罪6、妨礙社會管理運輸罪7、危害國防利益罪8、貪污、賄賂罪9、瀆職犯罪。還講述了許多關於青少年典型犯罪案例,這些青少年都是由純真無知而走上了犯罪道路。

聽了講座後,我覺得我們應學一些法律知識,它會像太陽光一樣,指引我們走向光明大道,讓我們從黑暗中脫出身來。我們更應該學會禮讓,容忍、寬容、對事要冷靜,理性地去處理矛盾和問題,妥善來化解事情,不要衝動,要學會自我調節,自我控制的能力,否則會因為一時的衝動而導致我們走上犯罪道路。

遵紀守法,是我們每個人的義務,更是我們每個人的責任。讓我們遠離傷痛,珍愛彼此的生命吧!

法律講堂觀後感(二)

今天,在電視節目《法律講堂》裡講了這樣一個故事:

一對年輕的夫婦王先生和李女士。婚後四年共同買了新房子。正當兩人家庭和事業都很順意的時候,聽說女方的父母家裡的房子要動遷。雖然兩人已經結婚四年了,但女方的戶口卻還在娘家,按政策規定未婚成年子女可以得到相應的動遷住房補貼。無奈她已經結婚了,無法得到這筆補償。眼看一筆"不義之財"就要"不翼而飛",正當無奈之時,王先生"絞盡腦汁"想出了"良策"---"假離婚".和妻子李女士一說,兩人"一拍即和".因為兩人結婚以來感情一直很好,相信"假離婚"也不會有什麼"大礙".

就這樣,兩人順利的辦理了"假離婚",為了能得到娘家的那份由動遷辦發給的補貼,他們在辦理假離婚的時候,將現在兩人的住房分到男方的名下。離婚後,兩人還居住在一起,和原來比也沒什麼變化。不久,他們就"如願以嘗"的領到了一份動遷補貼。此時,李女士想,目的達到了,可以辦理復婚手續了。

可是,天有不測風雲,王先生卻提出要和別人結婚的要求,並且要求李女士搬出去。這可氣壞了李女士。她怎麼也弄不明白自己朝夕相處了四年的丈夫怎麼說變心就變心了呢?而且是這樣的絕情!他們可是大學的同學啊。相識也有八年之久了。

原來,王先生並不想背叛自己的妻子,事有湊巧。就在他們辦理了"假離婚"的時候,王先生怎麼也不會想到,他們公司新分配來的大學生林小姐,也是王先生的部下。自從到他們公司後,就非常仰慕王先生的才華和能力,私下裡喜歡上了他。也不知道她是怎麼聽說的王先生辦理了"假離婚".心想"機會"來了,就對王先生展開了猛烈的攻勢。()無奈,王先生也是正常的人,也有"七情六慾",經不住"糖果女孩"的"威逼".雖然從良心上講感覺對不住自己的妻子,但比較之下覺得還是和林小姐幸福得多。就狠下心來背叛了妻子。乾脆連房子也占為己有,反正是有合法手續的。

這可苦壞了李女士,她一氣之下將王先生告上了法庭。法庭經過調查審理,認為王先生的做法並不違法。直到這個時候,李女士欲哭無淚,追悔莫急。真是:為了貪圖一時的小利,丟了丈夫和房子。還不止這些!

從這件事中我們還應當吸取這樣的教訓:

一.當你準備做出一個重大的決定的時候,要把問題的結果想清楚,不要只想好的一面,還要想到由此可能引發的不利的一面。

二.追求平淡的生活,在平淡中享受生活。

三.做人要腳踏實地,不要弄虛作假,無視法律,我們要尊法守法,還要學會用法律來保護自己。

如果當初李女士不貪圖小利,林小姐也就沒有可乘之機,王先生還是她的好丈夫,這個家庭還會充滿溫馨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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