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人生首頁觀後感

刮痧觀後感

刮痧觀後感(一)

總的覺得這是一部以西方手法拍攝的電影。影片中隨處可見的“矯情”、“個人主義”、“敏感”、“歇斯底里”(許大同在聽證會上的爆發、妻子狂打遊戲、影片最後許大同爬高樓等等)無不是好萊塢電影的代表元素。用西方的電影元素講述一個捍衛“中華文化”的命題本身就很滑稽,就像影片中唐人街的老中醫用英文把“氣”翻譯為某箇中文意思是**(忘了什末詞了,不過確實是一個和“氣”毫無關係的詞語,呵呵)的詞語的場景,讓人發笑。

也有可能影片的作者想用西方的價值系統和詞語重新對其以“刮痧”借代的中華文化進行解釋(或者說用一個更專業點兒的詞,解構),但是我懷疑他是不是能表達清楚。反正我是看不明白的,當檢方的律師轉述許大同小說的細節的時候,誰會想到“一拳打碎腦袋,腦漿遍地”是許大同用英文描寫四大名著之一——西遊記中的主角孫悟空呢?當然,也有可能,影片的作者也是反對這種“解構”手法的。不過,我不明白,當許大同口口聲聲為中華文化辯護的時候,影片的作者的立場又在哪裡呢?反對?或者說他自己也從來沒有想清楚過。

我十分懷疑許大同“捍衛者”的身份,我在想,當他用英文對妻子、兒子說“iloveyou”的時候,當他用“一拳打碎腦袋,腦漿遍地”描述孫悟空時,各自對應的是“中華文化”的哪一種情感?或者說根本與文化無關?就像與趙燕被打案一樣,不過是駭人聽聞。

影片的作者所講的故事根本不能算作一種“文化衝突”,因為我覺得真正的文化衝突是不需要證據的,就像教皇理所當然的覺得中國教民不應該祭祖,而康熙也同樣理所當然的覺得中國人當然得祭祖。許大同的美國同事用自身的刮痧經歷最後說服法官“不是虐待”,表明這個在中國引起軒然大波的“事件”,不過是一場誤會。

影片中唯一的值得注意的是法官和那個作為檢方證人的許大同的女鄰居,當她喋喋不休的發表對“中華文化”和“中國人”的“宗教”般的感情時,是法官而不是“中華文化捍衛者”許大同阻止了她,而且不是用“宗教”般的手段。確實,法官只能判斷世俗爭議,文明(文化)的衝突不在他的受理範圍。

至於影片的作者的最終意圖,最有可能是在亨廷頓和一些中國人喧嚷“文明(文化)衝突”的時代,以實踐的方式對各種文明進行甄別、選擇(就像那個法官),從而完成文明的融合,開除文明的新時代。

刮痧觀後感(二)

“不同國家、不同民族的文化,沒有好壞之分。甚至沒有高低之別。但是,一個民族的文化意識、文化寬容,是非常重要的事情。”---鄭曉龍

《刮痧》這部電影講述的是一個北京移民家庭正在美國生活時發生的故事:5歲的華裔孩子丹尼斯鬧肚子發熱,他的爺爺由於剛從北京到美國,不了解藥品上的英文闡明,便用中國官方流傳已久的刮痧療法給丹尼斯治病,就是因為這么一件小事,大同夫妻繼而被控告虐待兒童,一個又一個物證人證令夫妻倆百口莫辯,就因為西醫根本無法了解這種傳統中國療法。在法庭上,一連串的辯論辯論更是相繼而來,一個本來幸福美好的家庭就這樣轉眼間變得四分五裂。

這一切從大層面上反應了全球化中的一個重要問題,那就是文化差異。刮痧是一種中國流傳了兩千多年的傳統治療方法,具體就是利用刮痧器具,刮試經絡穴位,通過良性刺激,充分發揮營衛之氣的作用,使經絡穴位處充血,改善局部微循環,起到祛除邪氣,疏通經絡,舒筋理氣,驅風散寒,清熱除濕,活血化瘀,消腫止痛,以增強機體自身潛在的抗病能力和免疫機能,從而達到扶正祛邪,防病治病的作用。當然,在身上也會有一些淤血的痕跡存留;但其主體是好的。而在影片中,許大同就說:“我愛美國!這裡是我的家!”八年的美國生活已經讓他有自信說自己是美國人,並且和其他美國人一樣自豪地稱愛國。但無論他的英文說的如何字正腔圓,心裡對美國夢、美國生活有多么的熱愛和眷戀,他骨子裡的中國傳統文化所根植的意識形態和思維方式卻怎么也改變不了了,例如丹尼斯和朋友的兒子打架,他會為給朋友面子而當眾體罰自己的孩子,並堅稱:“打是疼罵是愛”等。這一切是在號稱“民主、法制、科學"的美國的政治、法律所理解不了的。正是由於美國法院不了解中國刮痧療法,不了解中國傳統理療的背景,所以在法庭上,他們根本不能接受和體會這樣的一種文化。就許大同來講,處理問題的關鍵也就集中在如何證明刮痧是一種傳統療法,並且與“虐童”無關,最好的處理方式就是讓法院的相關人員或者諸如電影后面他的老闆所做的那樣,只有這種思路下,才能最快的解救自己的兒子,打贏官司。

對他國文化的蔑視實際上就是對這個人文化觀以及價值觀的一種蔑視。我早已忘記了是誰說過的這句話。但這句話其哲理性是不可辯駁的。美國人和中國人教育子女的方式不一樣,所以導致原本很幸福的許大同一家,在撫養院的律師逼供下,顯得如此狼狽。而美國這種方式,並不是說不可取,但至少也可以聽取孩子的意見和心聲。小孩雖然沒有獨立的民事能力,但是他是一個有意識並且有一定辨別能力的獨立個體。即使不能全部相信小孩的話,也可以通過部分他的反應來判斷他真實的狀況。在這一點上面,電影中根本沒有體現。而在控方僱傭的美國律師在法庭上這樣描述《西遊記》中的孫悟空:用以證明移民美國的許大同有暴力傾向:“別人種了九千年的桃子,他不跟主人打一聲招呼摘來便吃,當人家制止時,他不但不聽勸阻,而且還大打出手毀了人家的桃園。別人辛辛苦苦煉好的丹丸,他拿來就吃,還把主人打得頭破血流,臨走還毀了人家的製作車間——象這樣一個野蠻頑劣的猴子,竟然被許大同在電子遊戲中描繪成英雄……”於是這位自認為已經被美國本土化的許大同先生在法庭上失控了!但我想只要是一個中國人就絕對不會再簡單的把它當作是一個家庭官司了,試想會有哪個華人能夠容忍外國人那樣歪曲甚至是變態的解讀我們的四大名著之一的《西遊記》!又有哪個華人可以容忍一個外國人那樣子挑釁甚至是帶著玩弄的意味解讀我們中國人的價值觀跟道德規範?又有哪個華人可以在這種陷阱面前不深陷?於是那個美國律師成功的刺激到了大同的情緒,更是成功的引誘大同掉進了他精心設定的牢籠!這裡面充分的暴露了中美之間嚴重的文化上的以及價值觀上的差異。但是人類還是有很多的共性都是相通的。但也不可否認有必然的因素。據調查現在的大部分美國人對中國的了解還停留在中國解放前的情景,中國是貧窮落後的,中國人還穿著長袍馬褂等等。現在歧視中國人的事情在美國還時有發生。當大同送父親回來,將孩子帶回託管所,一直中國特色的猴王玩具掉在地上,受到警察的踐踏,難道受到踐踏的僅僅是一個玩具,恐怕受到踐踏的還有中國文化吧!

《刮痧》的另一個理解層面是情感,包括父子之愛,母子之愛、夫妻之愛、祖孫之愛、朋友之愛。這幾者又以父子之愛為主要方面。電影中對於父愛的刻畫非常細緻,特別是許大同在法院聽證會和最後爬樓的這兩場戲。在聽證會上,一向淡定的許大同也被律師逼的發瘋,這其實就是他對於丹尼斯極其深刻熱烈激情的父愛所導致的,真是由於這樣的愛,讓他無所顧忌,甚至冒著觸犯法律的危險帶兒子見姥爺,最後還在聖誕節爬上了九層的高樓。我想導演選擇用聖誕節這樣的節日是為了說明中國的團聚文化在西方的節日裡也可以出現,這涉及到了文化的廣義性,及一個大同世界。避免不同文化衝突的關鍵,就是相互的了解和包容。

不得不說的是大同在晚宴上對丹尼斯的教育,這點上,大同完全體現出來的是一個中國式父親,關掉電游,拍打丹尼斯的腦袋,這一系列的動作正是我們在中國這大環境下所常看到的,但我想作為美國人的昆蘭對此產生疑惑是很正常的。(因為美國對小孩的教育跟中國有很大的不同,小丹尼斯也說過,“打孩子的父親是惡魔”)後來大同辭職的時候也有說道,當時他打自己的親生兒子就是為了表示對昆蘭的尊敬,對於這,昆蘭更是覺得不可思議,因為他無法想像為什麼會把打自己的孩子跟對別人表示尊重這兩個毫無關聯的事情聯繫起來。而這恰恰是一種在中國看來是再簡單不過的道理了。卻在桑蘭那裡無法得到理解和認同。

影片最後,星光燦爛的夜空深處響起各種語言的聲音,美妙如星空下綻放的顯眼禮花,動聽如維納斯的聲音!其中有許大同和簡寧在教兒子講中文的聲音。

最後,不得不說《刮痧》是一部成功的電影作品。可以說,在電影中,“刮痧”本身只是一滴水,但其內容確實非常豐富,蘊藏著生活這個什麼都可能發生的海洋的真義。

刮痧觀後感(三)

《刮痧》講述的是一位遊戲軟體研發人員許大同在獲得優秀遊戲研發獎後,將父親接到美國。有一天,許大同的兒子發燒了,不懂英文的父親就用中國著名的中醫醫療療法——刮痧,為孫子治療。這一舉動讓許大同背負了虐待兒童的罪名並被法院判處剝奪孩子的撫養權。為了能拿回孩子的撫養權,許大同必須忍痛與妻子離婚。()為了能在父親回國前讓父親再見一次孫子,許大同不惜從福利院“綁架”自己的兒子給父親送行,也在聖誕節的晚上冒著生命危險從視窗中看望兒子。這一種種悲劇的發生,都是源於“刮痧”。

“刮痧”是中國古老的中醫療法,能治許多病症。而在美國,兒童是收到特別的保護,虐待兒童將會被判的很重。因為中西方文化的差別不同,讓原本幸福美滿的一家淒悽慘慘,流離失所。本片一開頭就看到在頒獎大廳外有反外擠滿了指責電腦遊戲過於暴力的示威民眾,許大同的兒子與另一個小孩子打架,許大同不管三七二十一,一上來就打了他兒子一巴,將美國人嚇壞了,許大同還解釋說:“我是給你面子才打得。”這些都側面的體現了中西方文化的不同,由於這些差異,引起了很多不必要的誤會。許大同在美國拼搏了八年,美國給了他成功和榮耀。然而,在中國很傳統的中醫刮痧療法卻迅速把他推向了美國的對立面。

並不是說傳統的不好,只是在文化傳承的時候,不能只一味的崇拜自己的文化,也需要吸取其他國家文化的優點與特點。從許大同打兒子這一點可以看出,中國人把自己的孩子當作了自己的私有財產,多多少少還是有點封建的等級制度,認為晚輩的地位是比晚輩低的,而國外則把兒童當作成年人一樣對待,即使是嬰兒。他們非常重視兒童的保護,因為兒童是這個國家未來的希望,祖國的花朵,社會的棟樑,他們雖然年紀小,閱歷淺,但是仍然可以享受應有的權利或者是特權。

自從去年甘肅省發生幼稚園校車事件後,我國開始重視這個問題。兒童的年齡小,自我保護意識不強,這就需要國家政府出台政策保護兒童的權利與安全,同時也需要社會機構的配合和加強安全防範意識。放眼中國的馬路,即使是經濟比較發達的一線城市,校車也是一般的旅遊大巴或者老舊的小型麵包車,在車身上貼上學校的名稱或者掛上學校的校徽再隨便找一位老師負責代車,這樣就可以接送學生了。中國人平均素質並不是很高,即使是警車消防車救護車也不會輕易的讓路,何況是沒有特權的校車?車裡坐的人越多,司機擔負的責任也就越大,對車本身的安全性能也要求要高,普通的車也會出問題,何況是身體脆弱的兒童。曾在報紙上刊看到一副圖片,在美國,一部悍馬越野車與校車發生了碰撞,悍馬前面被撞的變形嚴重,而校車則完好無損。這體現了國外在保障兒童安全方面下足了功夫。

國民交得稅是希望國家能更好的,自己能更好的,自己的孩子未來也能得到保障。但是我國公務員及各大政府機構濫用公款,並沒有切實保障國民安全!不要總是等到事情發生了才知道後悔,才要去防範,為何不先未雨綢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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